不同凡想的耶穌
馬太福音 9:1-17 潘儒達牧師
耶穌在世的言行常常有許多令我們覺得不可思議之處.不可思議是因為我們的思想受到我們經驗,思維,甚至傳統的限制.如果我們能超越這些限制,就能更認識這位不同凡想的耶穌基督.
今天經文中耶穌所行的三件事,從傳統的角度,都引起猶太人的批評.首先祂在醫治到祂面前的癱子時,先宣告癱子的罪得到赦免了.在猶太人的信仰中,只有神有赦免人的罪的權柄,耶穌是誰,祂如何敢宣佈這個癱子的罪得赦免了.因此文士們議論耶穌說了僭妄的話了.
耶穌對此的回應是,用一件人看來艱難的事—使這個全身癱瘓的人起來行走.來向人證明,祂神兒子的身分.進而證明祂沒有僭妄,因為祂真有赦罪的權柄.不只這個神蹟,耶穌用更多的言行和神蹟,特別是從死裡復活的神蹟證明祂是神的兒子.
在祂的一生中,有許多人因祂的言行而歸榮耀給神,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,但是文士們不能接受,甚至因此將祂害死.因為他們的成見使他們拒絕接受耶穌的身分,我們呢? 有沒有甚麼成見使我們拒絕耶穌的身分,我們需要超自己的思維.
第二件事是祂呼召了馬太成為祂的門徒.馬太是個稅吏,在當時被視為罪人,耶穌擇徒不慎,竟然會去呼召一個稅吏為徒.進而和馬太的朋友坐席.祂的舉動因而遭到指責,因為祂不潔自愛,遠離罪人,反而和罪人交往,喪失了身為拉比的風範,
對此耶穌的回應是,真正合神心意的樣式,不是遵守儀節,而是心存憐憫,關懷罪人.要關懷和改變他們,就必需要接納他們和他們親近。遠離罪人,不能改變他們,親近罪人,不表示親近罪惡, 與他們交往才能得到他們的認同,改變他們歸向神.這是神的心意,耶穌雖然不能被文士們接受,仍願意接近罪人,我們是否體察神的心意,對那些被唾棄的人,有不同的態度呢?
第三,是耶穌面對質問.施洗約翰的門徒來質問耶穌,祂的門徒為何不常禁食.對此耶穌的回應是,律法的規範,不是為遵守而遵守,而是要掌握律法的內涵和精要.在耶穌的時代,法利賽人已經捨本逐末,淪為只遵守律法的條例,律法本質中的愛神和愛人的精神,已經被他們丟棄或扭曲了.這是何以耶穌在登山寶訓說祂來不是要廢去律法,而是要成全那早已被法利賽人廢棄的律法.耶穌的回應提醒我們,當我們遵行道德條例時,我們有沒有分辨何者為本,何者為輔,我們是以美善的本質為本,或是以外在的條例為本呢?
耶穌最後一個例子提醒我們要’換腦袋’.祂要帶來新的思維和革命性的方向,祂要我們抛棄傳統,以新思維跟隨祂.
不同凡想的耶穌馬太福音 9:1-17 潘儒達牧師
· 引言
Inconceivable: 不可思議?
耶穌: 不同凡想
· 醫治癱子: 耶穌身分的啟示 9:1-8
· 赦罪—一個爭議性的宣告
· 為何作此宣告—生病與犯罪
· 誰能赦罪—神自已
· 耶穌的身分?祂是神? 祂褻瀆神?
· 用’簡單’的事證明’困難’的事
· 神蹟與赦罪—孰難孰易?
· 從永恆的效驗—赦罪的功效困難
· 從立即的應驗—神蹟的發生困難
· 當人太有限時—用神蹟來證明赦罪的權柄
· 真正證明神性的神蹟—耶穌死裡復活
· 呼召馬太: 一個爭議性的舉動? 9:9-13
· 稅吏—與罪人同列
· 耶穌:
· 呼召一個罪人為門徒?
· 與罪人為伍?
· 不是一個拉比應有的行徑, 不是神應有的行徑?
· 當面對質疑時的回應
· 討神喜悅的行為: 獻祭? 憐憫?
· 不沾鍋或出污泥而不染?
· 不沾鍋怎能帶來影響力?
· 神子來世的目的
· 神子向罪人的認同
· 論禁食: 一個不被理解的倫理見解 9:14-17
· 禁食條例的歷史背景和發展
· 比喻:條例能否反映本質
· 律法的本質: 內涵和條文,孰先孰後,孰主孰從?
· 回歸律法實踐的根本 (太5:17-20)
· 結論
不同凡想顯示不同凡響
換腦袋--新時代當有新思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