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mon
因耶穌一人的宏恩
羅馬書5:1-21 胡中義
羅馬書第五章,總結前面1~4章, 開啟了後面五,六七八章的論述,有承先啟後的關鍵. 也是羅馬書中的高潮,第三章的高潮是神在律法之外顯出神的義, 第五章的第一句話總結前面四章因信稱義的出路.第一段中又以"盼望 神的榮耀",給基督徒帶回動力. 所以我們不要只停留在 "眾人都犯了罪而虧缺神的榮耀"的懊悔中(第三章). 更要因信進入我們如今所站在神的恩典之中. 就是在患難中靠著聖靈所澆灌在我心裡的愛,也是歡歡喜喜的.因為我們的在主裡的盼望終會實現,不致於羞愧.以致,在最後可以與基督一同得榮耀(第八章). 所以羅馬書第五章有承先啟後的關鍵性.
第五章有兩處提到律法, 13節與20結節這律法應該是指摩西在西乃山所頒佈的律法.可以從 比較羅5:20 與加拉太書3:19 看出. 羅5:20 "律法本是外添的、叫過犯顯多", 加拉太書3:19 "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.原是為過犯添上的" 這兩節經文中的律法,保羅應該是講同一件事. 在加拉太書3:17清楚的點明這律法是指神與亞伯拉罕立約之後四百三十年的律法, 就是西乃山摩西所頒佈的律法.
我們可以承受神的恩典,蒙神所賜的義,都是因為耶穌一人在我們還軟弱,還做罪人,就為我們 死.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. 耶穌基督一人不但為我們死,更為我們從死裡復活. 我們在與神為敵的時候既然藉著神兒子的死,與神和好. 既然我們與神和好,就更要因著神的復活得救了.
在第12節以後,保羅更由罪如何由亞當一人入了世界, 來講明恩典也如何由耶穌一人臨到眾人.所以我們不是靠行律法而稱義, 因為我們得以稱義都是靠耶穌一人的義行而稱義得生命.
最後,過犯不如恩賜. 如果罪作王叫人死. 照樣恩典也要藉著義作王、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因此, 我們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