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mon
約翰福音12:20-36 張孝惇傳道
前言:生命的意義
一、該亞法預言耶穌的死(11:46-57)
"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,免得通國滅亡,
就是你們的益處。"(11:50)
二、馬利亞膏抹耶穌(12:1-11)
"由他吧!他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。"(12:7)
三、眾人迎接耶穌(12:12-19)
"和散那!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 的!"(12:13)
四、耶穌預言自己的死(12:20-36)
"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。"(12:23)
1.法利賽人v.s.希臘人(12:20-22)
"先生,我們願意見耶穌。"(12:21)
→要甘願!
2.愛惜生命v.s.恨惡生命(12:23-29)
"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
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"(12:25)
→要犧牲!
3.黑暗v.s光明(12:30-36)
"你們應當趁著有光,信從這光,
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。"(12:36)
→要及時!
結語:祢死,我活!
Sermon Reference:
約翰福音12:20-36
祢死,我活!
2019-02-03
张孝惇传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