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mon
以弗所書2:1-10 張孝惇傳道
前言:如果可以重來…
一、過去:「死在過犯罪惡之中」(v.1-3)
行為-「隨從今世的風俗」(v.2)
本質-「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」(v.2)
結果-「就是悖逆之子」(v.2)
行為-「放縱肉體的私慾」(v.3)
本質-「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」(v.3)
結果-「本為可怒之子」(v.3)
二、現在:「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」(v.4-7)
起因-「神有豐富的憐憫」(v.4)
「神愛我們的大愛」(v.4)
結果-「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」(v.6)
「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坐在天上」(v.6)
顯明-「神極豐富的恩典」(v.7)
「神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」(v.7)
三、永遠:「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」(v.8-10)
是-「本乎恩」(v.8)
「因著信」(v.8)
不是-「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」(v.8)
「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」(v.9)
目的-「我們原是他的工作,
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」(v.10)
「為要叫我們行善,
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」(v.10)
結語:我怎能不為主活
Sermon Reference:
以弗所書2:1-10
出死入生的恩典
2019-09-15
张孝惇传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