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音顯明神的義 羅馬書3:21-26 陸尊恩傳道 21但如今,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 22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 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 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 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着耶穌的血,藉着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 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